12:28 在公義的道上有生命;其路之中並無死亡。

箴言 12:28『在公義的道上有生命;其路之中並無死亡。

我們也許會聯想到諸如「上得山多終遇虎」之類的危險道路,不走那危險之路便是平安的坦途。箴言第十二章的結語,比這層的意思更深,用了一句人生至關重要的話語重心長來作結,就是關乎公義的道、生命之道。

甚麼是生命?是否只是肉體的生命?人所以有別於其他動物,因為人有靈,以致人會追求靈性的需要,靈如何才能有生命?有絕對公義的神同在,便有生命,與神隔絕,便是死亡。 聖經說得清楚:「有一條路人以為正,至終成為死亡之路。」(箴14:12)「我們都如羊走迷;各人偏行己路」(賽亞書53:6)

但耶穌說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(神)那裡去。」(約翰福音14:6)耶穌又說:「 我來了,是要叫人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 」(約翰福音10:10) 聖經一點也不含糊:不信耶穌,在世雖生猶死,去世永遠沈淪;信耶穌,今生有生命,來世得永生。公義之道和死亡之路擺在我們眼前,我們應如何抉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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