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:24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,是恨惡他;疼愛兒子的,隨時管教。

箴言 13:24『不忍用杖打兒子的,是恨惡他;疼愛兒子的,隨時管教。

中國先賢總結其人生經驗留下這樣的話:「棒下出孝子,嚴師出高徒」、「嚴父出孝子,慈母多敗兒」、「養不教,父之過,教不嚴,師之惰」。香港現任特首曾蔭權,就自承是嚴父用杖打成材的。西方社會嚴禁對兒童任何體罰,甚至其他形式的懲罰,都可能導致警察拘捕家長,「保護兒童會」從家中帶走兒童。不分青紅皂白地干涉家教,是西方社會的愚蠢,也是西方社會世風日下的因素之一。

理由很簡單,亞當後代生來都有罪性,尤其當其年幼無知時,很容易隨從情慾走入歧途。嚴於管教是長輩的職責。管教(不是拿兒女出氣),以至杖打,「打在兒身上,痛在親身上」,不是容易的事,但為人父母的,必須承受這痛。母慈不一定產生敗兒,但溺愛一定產生敗兒。

詩人大衛的詩句「你的杖,你的竿,都安慰我」,那杖字,就是這杖字。管教的杖,叫兒女得安慰。天父疼愛祂的兒女,所以管教他們。

「恨惡」與「疼愛」是很詭吊的反義詞。我們自問選擇了管教嗎?選擇了受管教嗎?

「不可不管教孩童;你用杖打他,他必不至於死。你要用杖打他,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。」(箴 23:13-14)

原2011/6/11 張貼於 sites.google.com/site/dordorterence.

一個回應 to “13:24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,是恨惡他;疼愛兒子的,隨時管教。”

  1. 19:18 趁有指望,管教你的兒子;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。 | 恩蕙 Says:

    […] 管教,不單只是教導,也可以包含懲戒的意思。本來家教很重要,是父親當負的責任,中國古時三字經就曾說:「養不教,父之過,教不嚴,師之惰」。聖經說「不忍用杖打兒子的,是恨惡他;疼愛兒子的,隨時管教」(箴言 13:24)。 […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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